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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註的廣西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槍故意殺人案13日9時許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被害人家屬、被告記憶體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及媒體記者等40多人旁聽了庭審。案件將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協助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刑偵大隊的兩名民警在大鵬鎮調查案件,19時許到該鎮兄弟酒家吃飯喝酒,22時許在返回平南縣城途中,被告人胡平因醉酒下車闖入“老牌螺螄粉店”,持槍將店主吳英、蔡世勇夫婦製冰機租賃擊傷,懷孕的吳英經搶救無效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平身為警務人員開槍射擊他人,致1人死亡、1人輕傷,其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受預防癌症食品害人家屬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處被告人胡平經濟賠償123萬餘元。  (原標題:廣西槍殺孕婦警察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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